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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己未,子展奔齊。公如鄄,使子行請於孫子,孫子又殺之。公出奔齊,孫氏追之,敗公徒於阿澤。鄄人執之。初,尹公佗學射於庾公差,庾公差學射於公孫丁。二子追公,公孫丁御公。子魚曰:“射爲背師,不射爲戮,射爲禮乎。”射兩車句而還。尹公佗曰:“子爲師,我則遠矣。”乃反之。公孫丁授公轡而射之,貫臂。
子鮮從公,及竟,公使祝宗告亡,且告無罪。定姜曰:“無神何告?若有,不可誣也。有罪,若何告無?舍大臣而與小臣謀,一罪也。先君有冢卿以爲師保,而蔑之,二罪也。餘以巾櫛事先君,而暴妾使餘,三罪也。告亡而已,無告無罪。”
公使厚成叔吊於衛,曰:“寡君使瘠,聞君不撫社稷,而越在他竟,若之何不弔?以同盟之故,使瘠敢私於執事曰:“有君不弔,有臣不敏,君不赦宥,臣亦不帥職,增淫發泄,其若之何?”衛人使大叔儀對曰:“羣臣不佞,得罪於寡君。寡君不以即刑而悼棄之,以爲君憂。君不忘先君之好,辱吊羣臣,又重恤之。敢拜君命之辱,重拜大貺。”厚孫歸,覆命,語臧武仲曰:“衛君其必歸乎
!。看大叔儀以守。有母弟魚專以出,或撫其內,或營其外,能無歸乎?”
齊人以來阝寄衛侯。及其復也,以來阝糧歸。右宰穀從而逃歸,衛人將殺之。辭曰:“餘不說初矣,餘狐裘而羔袖。”乃赦之。衛人立公孫剽,孫林父,寧殖相之,以聽命於諸侯。
衛侯在來阝。臧紇如齊,唁衛侯。衛侯與之言,虐。退而告其人曰:“衛侯其不得入矣!其言糞土也,亡而不變,何以復國?”子展、子鮮聞之,見臧紇,與之言,道。臧孫說,謂其人曰:“衛君必入。夫二子者,或挽之,或推之,欲無入,得乎?”
師歸自伐秦,晉侯舍新軍,禮也。成國不過半天子之軍,周爲六軍,諸侯之大者,三軍可也。於是知朔生盈而死,盈生六年而武子卒,彘裘亦幼,皆未可立也。新軍無帥,故舍之。
師曠侍於晉侯。晉侯曰:“衛人出其君,不亦甚乎?”對曰:“或者其君實甚。良君將賞善而刑淫,養民如子,蓋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愛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匱神乏祀,百姓絕望,神稷無主,將安用之?弗去何爲?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爲貳,使師保之,勿使過度,是故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皁、隸、牧、圉皆有親暱,以相輔佐也。善則賞之,過則匡之。患則救之,失則革之。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補察其政。史爲書,瞽爲詩,工誦箴諫,大夫規誨,士傳言,庶人謗,商旅於市,百工獻藝。故《夏書》曰:’遒人以木鐸徇於路。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正
月孟春,於是乎有之,諫失常也。天之愛民甚矣。豈其使一人肆於民上,以從其淫,而棄天地之性?必不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