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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曰:“多士,昔朕來自奄,予大降爾四國民命。我乃明致天罰,移爾遐逖,比事臣我宗多遜。”
王曰:“告爾殷多士,今予惟不爾殺,予惟時命有申。今朕作大邑於茲洛,予惟四方罔攸賓,亦惟爾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遜。
“爾乃尚有爾土,爾乃尚寧幹止。爾克敬,天惟畀矜爾;爾不克敬,爾不啻不有爾土,予亦致天之罰於爾躬!
“今爾惟時宅爾邑,繼爾居,爾厥有幹有年於茲洛。爾小子乃興,從爾遷。”
王曰:“又曰時予,乃或言爾攸居。”
【註釋】
①多士:指故殷衆多臣僚。本篇是周公以成王之命對故殷衆臣所作的訓誥。
②三月:周公攝政七年的三月。
③初:開始。
④用:因而。商王:指紂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