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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樑那邊的大道旁,還有一輛空車並躺着兩個生死不明的歹徒,萬一被過路人發現了報警,追查起來也是很麻煩的事。遊方搶在劉黎的身前翻過了山樑,來到胡旭元的屍身旁,先將那根判官筆形狀的兇器收了起來,此物的外形與鶴翅風笛差不多,但它是金屬質地實心不帶沒孔,拿在手裏沉甸甸的。
這些江湖人不約而同都喜歡用刺狀的傢伙,劉黎的刺刀、胡旭元的判官筆、向左狐的骨刺甚至包括遊方的短劍,都是短而帶尖的方便刺人。自古格鬥所用的冷兵器中,槍爲百兵之王,戰場殺傷力是最大的,但現代人不可能扛着丈二長槍滿街跑,縮短爲匕、刺便於攜帶。而在施展拳腳功夫時近身持刺,不僅相當於手臂的延伸,還可以直接招架對方兇器的劈砍,既方便又實用。
收起胡旭元的兵器,遊方又搜了一遍屍身。他雖不是個苦孩子出身,但從小就知道廢物利用,父親小時候不就是跟着奶奶進城“揀破爛”起家的嗎?遊方沒有“浪費”的習慣,他可是親眼看見劉黎是怎麼處置向左狐的屍身,萬一胡旭元身上有好東西可別糟蹋了。
遊方還真的有收穫,居然搜出來三萬現金!這個胡旭元也真是的,跑到八大處逛公園,帶這麼多錢幹什麼,白白便宜了“兇手”遊方。幸虧遊方的習慣好,要不然待會兒屍身連着衣服一爛,這筆錢不就浪費了?至於其它的東西遊方可沒動,包括胡旭元的錢包以及裏面其它的證件、信用卡等等。
他搜身的動作很快,不亞於老練的扒手,彎下腰摸了兩把就搞定了。劉黎就站在一旁看着,見遊方揣起了三摞鈔票,不禁露出好氣又好笑的表情。搜完身,遊方又去揀插在周圍佈陣的骨頭棒,劉黎皺眉道:“那些破玩藝沒什麼用,都扔他身上吧。”
遊方很聽話的將周圍的骨棒拔出來都扔在胡旭元的屍身上,劉黎很乾脆的彎腰一刀插入後背,刀身上的青芒微泛,似在剎那間籠罩住屍身,然後拔刀未多看一眼,轉身向山下大道走去。胡旭元的屍身連着衣服也與向左狐一樣迅速的化爲腐泥,至於上面堆放的骨棒腐朽的速度要慢得多,從黃色發灰漸漸變得發黑,然後乾枯碎裂變成粉末,完全消失已經在幾個小時以後了。遊方當然沒有看完這一幕,他早已跟着劉黎下山。
來到大道旁,那輛出租車竟一直沒有熄火,而兩名歹徒還躺在原地,看來附近並沒有什麼人經過。遊方先揀起了自己的劍鞘與劍套將秦漁收好,又想到了什麼,在兩人身上摸了兩把,果然搜出了兩疊現金,每人身上有一萬,扎鈔票的牛皮紙條還沒拆,像是剛從銀行裏取出來不久。
聯想到胡旭元身上的三萬現金,遊方在腦海中大約拼湊出一段猜測的情節。這兩名歹徒應該是胡旭元找到的,特意拿出五萬塊錢給他們看了,並支付了兩萬塊的定金,要他們搶遊方身上的一件東西,答應事成之後再給三萬。
而這兩名歹徒並不僅僅是爲了五萬塊錢殺人,他們被胡旭元的舉動勾起了私心,既然有人肯花五萬僱兇去搶,那麼這件東西的價值一定遠遠超過五萬。他們收了兩萬塊錢又趁胡旭元“不在場”,企圖搶了東西據爲己有,爲了不暴露,乾脆起了殺人的歹念。
至於實情是否如此,就要問他們本人了,遊方只能猜出個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