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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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他再多的錢又有什麼用呢?
聞言王悅瞠目結舌,自己的耳朵沒壞吧?
這麼一首王炸歌曲,他免費送給公司?分文不取?
作爲一個音樂經紀人,他深知這首歌的含金量。
一旦放到網上肯定會爆火,林尋也會因此收穫一大批粉絲從而一炮而紅。
屆時,肯定會有無數的唱片公司會找林尋簽訂各種天價合同。
退一步來說,就算林尋不簽訂合同,光喫這一首歌的版權費,都足夠他喫香喝辣的了。
前幾年的一首《打工愛情故事》,就爲創作者製造了一個億的收入。
而林尋的這首歌曲在他看來完全不亞於《打工愛情故事》。
如此巨大的利益,他真的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