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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一份篇幅較短的案宗引起了李獨霜的注意。
案宗記載,河州懷遠縣治下有數名少年於某日外出遊玩,路經一座矮小的土地廟時,有一名少年尿急,因四處無遮擋,遂在土地廟一側放尿,方尿完就有一聲悶雷響起,震得衆人驚駭而回。當夜,放尿的少年就昏迷不醒,幾日後就離世而去。
家人悲憤報官,經過仵作驗屍,並無異常,因此懷遠縣令批詞爲:“冒犯神靈,無可宥之。”遂結案,少年將擇日下葬。
閱畢,李獨霜頗爲憤怒,他的理智告訴他少年雖有過錯,但罪不至死。就在這時,他突然想起了在黑風寨看到的陰差勾魂,有了主意。
因此事頗爲急迫,他一邊招呼吳佩甲,一邊讓孫懷派出快馬信使,通知懷遠縣派人接洽,他隨後就到。
懷遠縣地處河州腹地,距離不遠,因此李獨霜只花了大半日就到了。
在風塵僕僕之中,李獨霜見到了懷遠縣令領着數名官員在官道一側恭候,人人額角見汗,胸腹起伏,顯然也是剛到不久。
“通判大人,此案涉及鬼神,下官也無法啊!”縣令姓郭,急切間想扭轉在李獨霜心目中的初印象,率先解釋。
李獨霜沒有回答,只是冷冷地看了一眼,吳佩甲性子急,首先吼道:“勿復再言,先派人帶路,我們先去看看人。”
郭縣令頓時無言,指了一名頭髮稀疏卻精明強幹的捕頭在前帶路,一個時辰後,到了懷遠縣城南一個白布飄揚的小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