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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也因宰相品位尊崇,人主不肯輕易授人,故常以他官而居宰相之職,並假借他官之稱。
如唐太宗時,杜淹以吏部尚書參議朝政,魏徵以祕書監參預朝政,其後,或稱“參議得失”,或稱“參知政事”等等,名稱不一,實則都是宰相。
《文獻通考·職官四》說:“中書出詔令,門下掌封駁,r有爭論,紛紜不決,故使兩省先於政事堂議定,然後奏聞”。
唐代初年,三省長官在門下省議事。
這個議事地點稱爲政事堂。
這個時期宰相都是由三省長官兼職的,而三省長官尚有本省常務,所以一般情況下,他們上午在政事堂議事,下午就回本省辦公。
因此,不必要另立宰相的辦公機關。
軍國大事經政事堂會議商定,奏請皇帝最後裁決;機密大事以及五品以上官員的升降任免,只在政事堂議論,他官不得預聞。
如此一來,政事堂就成爲唐初協助皇帝統治全國的決策機關,真正的“帝國心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