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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王皇家学院学习的四年里,格涅沙一点也不开心。他在那里就读的时候已经十五岁了,完全跟不上同龄孩子的进度。所以他总是班里年龄最大的学生,有些同学甚至要小他三四岁。但他能够来学院学习已经算运气很不错了。格涅沙的父亲在佛维斯一带有五亩荒地,他一直盼望石油公司能看中这片地,在上面挖口油井,但他没钱去贿赂,最后石油公司只是在上面凿了一口边界井,对此他也无计可施。虽然这个显然有失公允的结果让人感到失望,但还算来得及时,至少卖地的收入足够供格涅沙在西班牙港上学了。
拉穆苏米纳尔先生在把儿子送到“城里的学校”读书之前,很是张扬了一番。在开学前的一个星期,他带着格涅沙到处拜访朋友和熟人。他让儿子穿了一套卡其布西装,戴了顶印度小帽,很多人说经这么一打扮,格涅沙看起来像个小先生。女人们不禁唏嘘,反复叮嘱格涅沙别忘了他死去的妈妈,男人们则要格涅沙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父老乡亲。
那个星期天,父子俩离开佛维斯,搭公共汽车去了王子镇。老头打扮得像是在过节:缠上腰布,换上印度长衫,头戴白帽子,左腋下夹着一把精心收好的阳伞。他们在王子镇上了火车,知道自己在人群里看起来像重要人物。
“从现在开始,要当心你的西装。”老头大声说,邻座都听得清清楚楚,“记住你现在是要去城里上学了。”
他们到圣约瑟夫的时候,格涅沙开始为过于隆重的着装感到羞怯和不安。看到他们的人都忍不住窃笑,最后,在西班牙港下火车的时候,一个女人干脆笑出了声。
“我告诉过你的,不要让我这样穿!”格涅沙知道自己撒了谎,但他的确憋屈得几乎要哭出来了。
“让他们笑去。”老头用手掌摩挲着灰色的大胡子,用印地语回答道,“那些混账就喜欢嘲笑人。”
“混账”是他最喜欢用来骂人的话,可能是因为在印地语中,这个词铿锵有力,非常具有冲击力。
他们匆匆赶到格涅沙要入住的邓唐纳德街。房东库柏太太是个丰满的黑女人,乍一眼看到两个人时也笑出了声,但她马上打破了尴尬:“先生,这孩子看起来一副聪明相啊。”
“她是个好人,”老头用印地语对格涅沙说,“你住在这里就不必为吃饭和其他事情操心了。她会照顾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