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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吉一把抓住格涅沙的肩膀,说:“别胡搞了,小子。不要装傻。你以为我有的是时间跟在你后面跑吗?你以为你真的要去贝拿勒斯了吗?那是在印度,知道吗?这里是特立尼达。”
他们把他带回了家。这只是个小插曲,却意义重大。
他回到学校的时候,头几乎还是秃着。所有的孩子都在嘲笑他,以至于校长对他说:“拉穆苏米纳尔,别再把学校搞得鸡犬不宁,你最好戴顶帽子来上学。”
于是格涅沙就在课堂上戴着他的印度小帽,直到头发重新长出来。
学校还有一个印度裔男孩,叫印达辛加。他住在邓唐纳德街上的一幢大房子里,也在女王皇家学院上学。他虽然比格涅沙小六个月,但要高三个年级。他非常聪明,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说他一定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十六岁的时候,印达辛加在文学社辩论会上作长篇演讲,在诗歌比赛上朗诵他创作的诗歌,并且总是在即兴演讲比赛中获胜。印达辛加在各种体育活动中也都游刃有余,虽然未必精通,但极有天分。也正因为如此,男孩们都觉得他是个称得上完美的人。有一次,印达辛加劝格涅沙上场和大家一起踢球。当格涅沙露出他苍白的、光光的双腿时,一个同伴鄙夷地朝地上啐了口唾沫:“呸,你的腿是不是从没晒过太阳啊!”从此,格涅沙发誓再不踢足球,好在他和印达辛加还是保持着朋友关系。印达辛加呢,发现格涅沙还是有可以利用之处的。“我们到花园里去散散步。”他会提议。在整个散步过程中,印达辛加不停地在说话,演练他在下一次辩论会上要讲的东西。最后,他会说:“怎么样,嗯?非常好。”这个印达辛加身材矮小,长得四四方方。他走路的样子、说话的神态,带着矮个子男人特有的趾高气扬。
印达辛加是格涅沙唯一的朋友,但他们的友谊没能够长久。格涅沙在女王学院读完第二个学年的时候,印达辛加获得了去英国的奖学金。对格涅沙而言,印达辛加所取得的成就,超越了他最大的野心。
在此期间,格涅沙参加了剑桥学院证书的考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获得了二级证书。拉穆苏米纳尔先生向儿子表示祝贺,表示会每年给学校捐奖学金。他还告诉格涅沙,会给他找个好姑娘结婚成家。
“老头子可真心急。”库柏太太说。
格涅沙给父亲写了回信,说他现在还不想结婚。父亲的回复态度强硬,说如果他不想结婚,就干脆脱离父子关系,不认他这个儿子。格涅沙同样意志坚决,决定把自己当成一个孤儿。
“那你现在一定要找份工作,”库柏太太说,“我不是担心你付不出房租,我的意思是你总得找份工作自力更生。为什么不去和你们校长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