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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涅沙说:“老天保佑,你现在还不必去圣费尔南多摆摊。”
“确实是这样的,先生。就像你刚才说的,托老天的福。虽说我是个文盲,但你可要在吊床里坐好了,听我算算我的财产。”
莱姆罗甘一边说,一边来回踱步。他显得非常激动,以至于前额上渗出了亮晶晶的汗珠。他伸出背在身后的手,掐着手指算了起来。“在查瓜纳斯附近有两英亩地,那可都是好地;在佩尼亚尔有十英亩,说不定什么时候我就能攒到足够的钱,在那块地上凿个油井;在泉水村有栋房子——不大,但好歹是栋房子;在锡帕里亚还有两三间房。所有这些加起来,我的身价大概有一万两千美元,嗯,不错,真是不错。”
莱姆罗甘用手擦了擦前额,然后摸着后脖颈说:“我知道这很难让人相信,先生。但是我说的绝对是真话。我觉得,你娶莉拉是件好事。”
“好的。”格涅沙爽快地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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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夜到来前,他再也没有见过莉拉。莱姆罗甘也假装格涅沙从没碰到过莉拉,因为他们都是守规矩的印度人。按照印度的传统,婚礼前新郎是不能见自己的新娘的。
莱姆罗甘那儿他还是会去光顾,为的是安排婚礼的各项细节。但他只会规规矩矩地待在店里,不再跑到后面去了。
“你和苏敏特拉的那个傻瓜丈夫可不一样,”莱姆罗甘对他说,“你是个新派的人,你必须有个新派的婚礼。”
所以他没有通过派发用藏红花粉染过的米饭来向亲戚朋友们宣布这桩婚事。“这样做太老派了。”他想发结婚请柬,印在镶着金边的纸上,边缘裁出贝壳的形状。“而且我们一定要在上面写上漂亮的话,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