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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姐姐的房間裏,以那種方式觀看,總覺得是置身在雲中:一條垂直的帶子上掛着不少東西,周圍帶着黑影,從縫隙中近看或遠看,好像一切東西的大小都會變。像是通過女人的襪子看東西,氣味也相同,就是木門那邊傳過來的他姐姐的氣味,從那些皺衣服和那張從來不整理不通風的牀上發出來的氣味。
皮恩的姐姐在家做事總是馬馬虎虎,從小就是這樣:抱小皮恩時弄得他總是哭鬧不止,滿腦袋痂皮。於是,她把他放在洗衣盆邊上。自己和一些調皮鬼在人行道上用粉筆畫的長方格內跳格玩。爸爸的船不經常回來,關於父親,皮恩只記得他的胳膊,粗大,什麼也沒戴,把他抱起來拋向空中時,紫黑的血管顯出他胳膊強壯有力。但是,自從母親去世以後,父親回來的時候越來越少,最後沒有人再見到他。聽說他在海那邊的一座城裏又有了新家庭。
現在,皮恩住的地方,說是房間,倒不如說是個儲藏室,是木隔板那邊的一間小房,窗戶又窄又高,像個天窗,開在老房的斜牆上。隔板這邊是他姐姐的房間,隔板上有縫隙。通過縫隙斜着眼可看到周圍的一切。對世上所有事情的解釋都來自於那塊隔板後面。皮恩從小在那裏一待就是幾個小時,使他眼睛變得像胸針一樣尖。裏面發生的一切他全知道,儘管他並不瞭解其中的原因。這使得皮恩每夜雙手抱胸在牀上縮成一團。儲藏室的各種影子變成了怪夢,兩個全裸的身體互相追逐,互相廝打,互相擁抱,最後他感到自己的那個東西也莫名其妙地燥熱騷動,撫摩它,使它保持亢奮。這就是對一切的解釋。對已忘卻的快樂感的回憶。現在德國人披着短袖毛衣在房間裏轉來轉去,兩隻胳膊像大腿一樣多肉紅潤,他不時地走過來盯住縫隙。有時能看到姐姐在空中轉動或是放進牀單的雙膝。現在皮恩要彎曲身子以便觀察手槍和皮帶放在哪裏。在那邊,像一個怪水果似的掛在椅子背上。皮恩但願自己有一隻像眼光一樣細的胳膊,能從縫隙中伸進去抓住手槍,拉向自己。現在,德國人已脫光衣服,微笑着,每次他脫光衣服時總是笑,因爲他還有一種女孩子貞潔感的殘餘。他上牀關燈。皮恩知道,在牀開始嘎吱作響之前,要在黑暗和安靜中過片刻時間。現在是時候了,皮恩應該光腳進到房間裏,爬着前進,不得出聲,從椅背上拉下帶槍的皮帶,這一切可不是爲了開玩笑,然後又笑又唱,而是爲了某種嚴肅而神祕的事業,這是人們在酒館對他說的,他們的眼白裏有種捉摸不定的眼神。皮恩總是喜歡和大人做朋友,願意大人們與他開玩笑,信任他。皮恩愛大人,喜歡捉弄大人,捉弄那些強壯但愚蠢的大人他知道他們的所有祕密。他也愛那個德國人,但現在這是一件不可彌補的事情。以後可能再不能和那個德國人開玩笑了。但和酒店裏的夥伴們就不一樣了,有某種事情將他和他們連在一起,跟他們不能嬉笑和講吓流故事,他們將會總是用筆直的眼光打量你,會小聲問你一些越來越奇怪的事情。皮思想躺在自己的牀上,睜着眼睛胡思亂想。此時,德國人在那邊氣喘吁吁,姐姐像是腋下發癢似的發出噓噓聲。他想像一幫孩子推舉他當頭領,因爲他知道的比別人多,大家一起去反對大人,打他們,做出一番驚人的事情來。讓大人們也不得不佩服他,並讓他當頭領,讓大人們喜歡他,撫摩他的腦袋。而現在,他卻要在夜裏單獨行動,大人們恨他,就讓他去偷德國人的手槍。這可不是玩鐵皮手槍和木劍的那些孩子乾的事情。誰知道明天他到他們那裏,他們會說些什麼。他慢慢地打開,向他們展示一支明亮的令人害怕的真手槍,好像能自動開火。他們可能害怕。皮恩把槍藏在衣服裏面也有點害怕:他有一支小孩玩的槍就夠了,射出的紅色閃光,足以使大人害怕,使他們倒地求饒。
現在皮恩爬到門檻上,光着腳,頭已伸過了簾子,聞到了刺鼻的男人和女人的氣味。他看到房內傢俱的影子,牀,椅子,帶支腳的特長洗下身盆。好了,現在開始聽到兩人的呻吟聲了。現在可以慢慢地匍匐前進。可也許皮恩還希望地板嘎吱嘎吱響,德國人聽見,突然開燈,他不得不光着腳逃跑,姐姐跟在後面罵道:混蛋!皮恩也希望鄰居也能聽到此事,並在酒館裏談論,他可以向司機和法國人講述這件事的經過,許多細節讓人心服口服,使他們說:夠了,事情做的不好,不要再提它了。
地板真的響了,而同時許多別的東西也嘎吱嘎吱響了,德國人卻沒有聽到。皮恩終於摸到那條皮帶了,不是想像,是真的觸到皮帶了。皮帶從椅子背上滑下來,令人難以置信,竟絲毫也沒有磕在地上。現在“事情”已經發生了:起初的假怕現在變成真怕。現在要趕緊把皮帶卷在槍套上,藏在衣服裏面,還不能絆住腿和胳膊。然後按原路爬回來,慢慢地慢慢地,不能將舌頭從牙縫中抽出來,如果將舌頭從牙縫中抽出來會有可怕的後果。
一旦出來了,就不能想回到自己房間裏將手槍藏在牀墊下面,就像藏匿從水果市場上偷來的蘋果。過一會,那個德國人就該起牀找槍,把一切都弄得底朝天。
皮恩出門來到街上。手槍沒讓他心神不定,手槍藏在衣服裏和其他東西一樣,甚至讓人忘記有槍。他不喜歡這種無動於衷,寧願感到害怕,提醒他藏槍這件事。一支真手槍。一支真手槍。皮恩以此來激勵自己。一個人有了真槍就什麼都能幹,像大人一樣。就能以殺人來威脅,讓男人和女人爲他服務。
皮恩要握着手槍,走路時,手槍也得保持瞄準姿勢。沒人能奪下他的槍,大家都怕他。然而,現在手槍還是卷在皮帶裏藏在衣服下面,不動它。他差不多希望以後找槍時,槍沒了,丟在他身體的灼熱裏了。
在樓梯下一間隱蔽的小屋內,皮恩可以看槍了。人們通常在裏面玩捉迷藏。路燈斜照進一道反射光。皮恩展開皮帶打開槍套,像抓貓後脖子似的抽出手槍:槍確實很大,令人生畏,如果皮恩敢玩它的話,可以裝成是一門炮。皮恩像玩炸彈一樣擺弄它,保險,保險在哪裏?
最後,他握着槍,小心手指別動着扳機,緊緊地握着槍把。只有這樣,才能握好槍,瞄準想打的目標。皮恩首先瞄準屋檐靠近金屬板的管子,而後瞄準他自己的一個手指,頭向後仰,兇狠地小聲說:“要錢包還是要命!”後來又找到一隻舊鞋,便又瞄準舊鞋。瞄準鞋後跟,瞄準裏面,又把槍口對準鞋面的縫線。真好玩!一隻鞋,對他這樣一個修鞋夥計來說,是非常熟悉的。一支手槍,一個非常神祕的物體,幾乎是不現實的;要是有了這兩樣東西,就可以做從未想到的事情,可以用它們編出精彩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