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爆頭哥”周克華《全》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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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槍支在中國屬於管制物品,普通公民未經許可不能攜帶。因此,周克華在前往武漢的路上被武漢礄口分局警方逮捕,並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
在牢裏的兩年時間裏,周克華表現得十分老實,並且也喫了不少苦頭。
周克華出獄後,在火車站找了一份搬運行李的工作。在這裏,他結識了未來的妻子。不久之後,兩人結婚並育有一子,日子雖然平淡,但也算是幸福安穩。
婚後,爲了維持生計,周克華借錢買了一輛二手公交車,他負責開車拉客,妻子則負責售票收錢。然而,由於車子本身就是二手車,經常出現故障,夫妻二人掙的錢還不夠修車的費用。此外,這輛車的安全性也令人擔憂。
2002 年,周克華在拉客途中遭遇意外車禍,導致多名乘客受傷,自己也揹負了高額債務。爲了躲避債務,他不得不四處逃亡,最終逃到了緬甸。
在緬甸期間,周克華髮現了一個成爲僱傭兵的機會,他從小就喜歡看軍事方面的內容,對槍械更是癡迷,這個機會對他來說無疑是一個實現夢想的大好機會。於是,他毫不猶豫地加入了僱傭兵組織,並在其中接受了嚴格的軍事訓練。在這段時間裏,周克華練就了一身過硬的本領,尤其是他的槍法更是精準無比,這也爲他日後的犯罪行爲奠定了基礎。
2004 年,周克華回到重慶,但此時的他已經有了一個更加大膽的計劃。
早在1997年,周克華便已在雲南購買了一把小手槍,憑藉自己的技能和本領,他開始瘋狂搶錢。他的第一次目標選擇了銀行,2004年4月22日,某酒店的兩名女職員前往銀行取錢,周克華暗中觀察,待兩人取完7萬元現金離開銀行時,他便緊隨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