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連環槍案,先殺哨兵再殺出納,兇手行蹤詭祕難逃法網(上) (第7/23頁)
貝貝熊的糖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查找頭盔來源。雁江區有17家銷售摩托車頭盔的門市,但沒有任何一家門市銷售過該品牌的頭盔。調查發現,該頭盔系公安部監製,廣東省南海市共同五金塑料廠生產的“共同”牌全盔。經與廠家聯繫,四川由成都五塊石某摩托車配件廠獨家銷售,1992年僅進貨一次,銷往重慶、綿陽、廣元、西藏等地。當時價格爲120元,因爲太貴,銷路不好,以後即未再進貨。離12.1案發已經10年。看其成色和磨損程度,至少已使用七八年,該頭盔源於何人何地何時購買已無從說起。
再說氈帽。雁江區各個場鎮均有銷售,價格較低,經濟實惠,適合於年齡較大的男子冬天禦寒。因而城鄉四五十歲以上的男子冬天普遍都戴。就現場撿拾的氈帽,製成照片,在雁江及其周邊各市縣廣泛張貼,並散發協查通報,意圖發現蛛絲馬跡。艱苦的調查,記載了厚厚的十大卷有關摩托車和戴氈帽人員的情況記錄。然而,這一切努力都如竹籃打水,沒有絲毫收穫。
文章第二部分現場勘查我們提到過,中心現場出納室提取銅質彈殼一枚,彈殼底座標識爲71—64,無疑這也是偵查的線索之一。經查,資陽擁有71—64步機子彈的單位有兩家,一家是某部倉庫,另一家是某銀行經警部門。部隊對彈藥管理很嚴,子彈流失的可能性不大。而銀行經警部門,購入該批次子彈後,多次實單射擊訓練,子彈使用較多,不排除流失可能。圍繞該行幾名經警崗位變換、尤其是因爲有關原因被辭退的人員進行了仔細查證,沒有發現可疑跡象。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調查範圍繼續擴大。通過武裝部門,對近年來現役軍人和退伍軍人在部隊有過過錯的人員進行排查,看看這些人是否不滿社會鋌而走險,調查中一名現役軍人被納入視線。
現役軍人劉銘,26歲。中國人民解放軍蘭空某師駐陝西臨潼場站服役。案發前的11月29日上午回到資陽探親,除回老家豐裕住了一天外,其它時間均住在城區其叔叔家中。調查劉銘的基本情況,其當兵前在都江堰水電學校讀書,畢業後分配到一水電站工作。其間,劉銘因女朋友被人欺負而與他人鬥毆受傷,腹部留下刀疤。劉好打牌,出手闊卓,且脾氣暴躁,喜歡動手。入伍後曾因小事情與戰友口角,提刀追砍戰友,受到紀律處分。劉銘所在部隊配備有“12.1”案現場提取到的“71-64”底座號相同的56式步機彈。更爲湊巧的是,劉銘所在部隊駐地不僅有與“12.1”案現場拾到的摩托車頭盔銷售,而且附近農村也有“12.1”案現場拾到的相同氈帽銷售。劉銘入伍前社會關係比較複雜,與社會閒散人員交往頻繁,其中還有違法犯罪分子,在押人員張俊就是其中之一。
張俊,24歲。原籍內江市資中縣發輪鎮,後因讀書遷到資陽,住在舅舅劉成家中。初中畢業後,劉成到四海公司打工,2002年3月無故辭職,與社會青年胡學輝、劉琦打得火熱。不久,胡學輝因搶劫被簡陽市公安局抓獲,胡學輝檢舉張俊曾密謀搶劫四海公司出納員。提審張俊,其承認,從四海公司離開後,曾多次萌生搶劫念頭,並多次跟蹤出納員在銀行取款的情況。後來與胡學輝、劉琦商議搶劫時,劉琦膽小,表示反對,張俊提出曾經的哥們劉銘膽子大,而且現在在部隊當兵,叫他在部隊搞槍,要幹就幹大。張俊的計劃因劉琦反對一直未能實施,後來張俊、胡學輝被抓,陰謀自然就被擱置。但是張俊提到的劉銘,便被納入了專案民警的偵查範圍。
要對一名現役軍人實行偵查,可不是隨隨便便的事情。在沒有充分證據或者說是一定證據的情況下,是不可直接接觸並明確指出偵查的意圖,因此,偵查工作只能祕密進行。偵查員們通過艱苦努力,終於查明:11月29日,劉銘回到資陽後,在叔叔家喫了一頓飯,然後就回了老家豐裕。在家住了幾天,叔叔給劉銘介紹了個女朋友,劉銘就進城,一直住在叔叔家裏,直到12月22日返回部隊。
有證據證明,12.1案發時,劉銘在老家頭天晚上與村裏朋友打牌到凌晨4時,後來就在朋友家歇息直到12月1日上午9時,由此證明劉銘沒有作案時間。另外,偵查員還查明,劉銘入伍前與表弟張俊及其社會青年來往密切,但是之後就漸漸失去聯繫。劉銘此次回家探親,表弟已經在押,沒有接觸的機會,劉銘入伍以來這是第一次探親,回家後基本沒有與外界聯繫,因此也排除劉銘與他人合謀的可能。總之,劉銘的嫌疑被徹底排除。
關於以物找人的調查或者叫偵查,曾經有過很多很多線索。比如,西門三賢居委會反映,西門橋一個羊肉湯館有個女服務員陳某,老公曾經騎摩托車到羊肉湯館看望老婆,戴的就是12.1案現場拾得的那種頭盔。民警仔細查證,陳某老公任某某,30歲,在資陽安裝下水道井口蓋。任某某根本就不會騎騎摩托車,更沒有摩托車頭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