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1·18”特大爆炸搶劫銀行案偵破實錄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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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8日傍晚,北國的瀋陽寒氣襲人,鬧市區東順城街的馬路上,忙碌了一天的人們正匆忙地奔走在歸家的途中。一切都像往常一樣井然有序。
然而,一個滔天罪惡正在醞釀,一場驚天大案即將發生……
當時鐘的指針指向17時50分,一輛白色運鈔麪包車停在了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東順城街上的瀋陽市商業銀行遼瀋支行第一儲蓄所門前。運鈔車的後門一打開的瞬間,“轟”地一聲巨響後,硝煙瀰漫;頃刻間,儲蓄所的門窗玻璃、護欄全被炸碎,牆上的空調被炸變了形,門外停放的幾輛自行車被擰成了“麻花”。年僅24歲的運鈔保安員劉偉和銀行送款員王洪海當場身亡,另有5名工作人員被炸傷其中1人重傷。混亂中,四名蒙面的持槍歹徒衝了上來,運鈔車司機見狀連忙下車,一名歹徒擊發獵槍,司機當場死亡。4名歹徒像惡狼一樣直撲錢袋,將220萬元錢搶走,登上一輛紅色松花江麪包車逃離了現場。
案發後僅幾分鐘,“110”警車和“120”急救車便急馳現場;緊接着,刑警支隊、治安技偵支隊、大東公安分局、東陵公安分局、和平公安分局、瀋河公安分局等多種警力也火速到達。遼寧省、瀋陽市黨委、政府和省公安廳的領導也都相繼趕到了現場指揮工作。警方在勘察現場後認定,這是一起有組織、有預謀、精心策劃的爆炸殺人搶劫案。儘管國內發生過類似的銀行搶劫案,但像“1·18”案件這樣採取爆炸等恐怖手段實施犯罪的前所未有,其搶劫數額之大,傷亡之慘重,也是建國以來首次出現。
案件發生後,公安部、遼寧省、瀋陽市有關領導迅速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緊破案,打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在案發後僅三個小時,公安部派出的專家組便踏上了開往瀋陽的列車;有關方面迅速成立了以公安部五局副局長傅政華、遼寧省公安廳廳長李文喜、瀋陽市公安局局長楊加林爲負責人的“1·18”案專案指揮部,迅速組織精幹力量,啓動超常規措施,全力攻堅。一場擒拿劫匪的戰鬥迅速展開。
抽絲剝繭縝密偵查
案發後,瀋陽市公安局迅速出動一百多名警察,分成50個小組進行走訪調查。在連夜訪查中,案發現場附近的居民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案發前,一輛紅色微型松花江麪包車就停在現場附近。經分析,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是靠這輛車逃離現場的。
瀋陽市公安局調集了萬名民警,對5個重點地區的34萬戶居民、近七十萬人口進行了排查。同時,瀋陽市公安局還印製了50萬封《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並懸賞:對提供重要線索、破獲此案的有功人員將獎勵30萬元人民幣。在隨後不到兩天的時間裏,就有近二百條重要線索被送到了指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