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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樂是知道登雲樓有多貴的,剛纔點的菜和酒,都快30萬了。
“明哥,那個陳少300萬買你的公司,你請他喫30萬的飯。”
“是不是有點太隆重了,這不等於270萬買你的公司嘛。”
張明道,“你懂什麼,我那公司,半死不活的,有人買就不錯了。”
羣裏的二代,出個300萬,基本都沒問題,但問題是幹嘛要出。
羅凱洋是主張二代就該喫喝玩樂的,他不想創業。
其他二代要想搞傳媒公司,幾百萬創業資金家裏隨便給下就好了。
自己搞個新的,有自己風格的不好嗎,爲什麼要去接盤別人的。
張明的九三傳媒規模也不大,這種公司如果做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