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賊12女賊的回憶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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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起來,他用的彩鉛,好像還是當年那個牌子……”看着凱文手中的畫筆,她竟然難得主動回憶起了小時候的事。
沒錯,她當然記得凱文是誰。那個小少爺可謂是她人生中第一個“貴人”,怎麼能連貴人的名字都忘記呢?而且對於小偷來說,重要的東西就是記憶力與情報量。從她當年把目標放到凱文身上,做他的背景調查時,就記起了他。
從孤兒院逃走後,他送的那套沒開封的彩鉛被她賣掉,讓她在路上沒有遭受飢餓。至於那顆寶石袖釦,因爲過於貴重,她一個小孩子去當鋪賣錢肯定會被懷疑,於是借花獻佛,把寶石當做敲門磚,送給了暗街的一個有名的老賊,然後順理成章拜進了他的碼頭。
老賊的手下還有許多其他弟子,茱爾最開始隨他們一起集體行竊,拐騙,等到學了許多本事後,也偷偷去單幹,攢錢準備離開。畢竟她出衆的長相在這個法律管不到的地方還是容易招惹禍端,所謂的同伴也都是因爲利益才聚在一起的狡詐自私之徒,茱爾憑直覺認爲這裏也不是她的最佳歸宿。
果然,她在賊窩裏呆了不到十年,師傅的大徒弟就看出師傅的式微,獨吞了一筆大單,卷錢跑路。餘下的人也開始自相殘殺,瓜分了老賊的財產,甚至鬧出了人命。而她在第一時間就開溜了。
之後茱爾流竄到了另一個城市,這裏沒有知道她過去的人。這時的她也攢下了一筆錢,或許剛剛成年的她應該去辦個乾淨的身份,上成人大學,再去打工,當個正常的普通人。但是她放棄了這個選擇,選擇依舊當一個小偷。
這是一份令她愉悅的工作。曾經的她一無所有,是一個喫穿用度全都靠政府補貼的孤兒,討厭的大人最喜歡用錢當做命令她的手段。
沒有任何生產力的小女孩,人生第一次體驗到憑藉自己的本事賺取到物資的手段就是偷。餓了就去廚房偷麪包;被其他孩子欺負了就偷走他們的作業讓他們受罰;被神父針對了就偷他的私房錢……
越是從有錢、有權勢的人那裏偷了他們貴重的東西,茱爾就越感到愉悅。仗着自己所擁有的財富,不把別人的人生放在眼裏的傢伙,卻被她這樣的一條草根爛命,用不進行勞動生產的方式拿走了錢~給了她一種報復了全世界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