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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秋子進來,把紙片交給他,於是他撕碎紙條,放入袖管,並吩咐秋子將遮雨窗關上後走出偏院。當秋子回到主屋時,當然沒有看見賢藏,因爲那時賢藏還留在偏院,以自己的血在柱子及遮雨窗後留下三指男人的指紋,並留下腳印,然後帶着清水的衣服和皮鞋丟進炭窯的煙囪內,同時將琴絃拉到欄間。”
探長忽然瞪大雙眼,驚詫地說道:
“金田一先生,照你這麼說,那三隻手指的指紋在入夜前就已存在?”
“是的,除了那個空檔外,再也沒有其他時間讓賢藏留下指紋,這也是讓我悟出事情真相的第一階段。雖然別處也留有沾血的三隻手指指紋,像屏風上戴着指套的指紋等,但是能夠清楚判別的指紋都是非常不易發現的地方。
我想這也許有某種意義,因此推論出:第一、這兩處指紋都是很遲才被發現的,或許這是殺手的目的。若是過早被發現,由於血跡乾涸的狀況和顏色深淺與其他血跡不同,會馬上帶來麻煩,因此,越晚發現就對兇手越有利,也許兇手正希望如此呢。第二、在那種地方留下指紋,即使喝交杯酒時,也不會被發現,畢竟,兇手行兇時都知道戴上指套,怎會留下沾了血的明晰指紋呢?所以我認爲那是故意留下,以分散偵查方向的,同時這指紋留下的時間比行兇時間還要早。”
“嗯……”
探長輕輕發出贊同的聲音。金田一接着微笑地說道:
“所有舞臺背景都佈置妥當後,賢藏帶着三隻手指的手腕回到主屋。想想看,賢藏既然把皮鞋和衣服都丟進窯內,爲何不連手腕也一併扔進去呢?我認爲是三郎要求如此做的。三郎覺得這件事情非常有意思,並且也想利用這隻手來重新演練一下,纔會要賢藏把手腕藏起來。
但是,三郎自己不可能藏住這隻手,因爲事情發生後,家中一定會遭警方搜索,因此只好利用貓的棺材。鈴子是在命案發生後才把貓埋了,因此,這口棺材卻成了手腕的最佳藏放之所。”
“然後,賢藏進入書房燒掉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