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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17班,以12:5的優勢,取得了第一場比賽的勝利,班主任很高興,對全班說:“馬功爲咱們班立下了汗馬功勞,他在關鍵的時候,不計個人得失,衝得上,打得贏,不像有的人把班級的事當成兒戲,大家要好好學習他這種精神。”
大家知道,這裏的有的人說的是梁軍,但是,沒有辦法,梁軍在關鍵的時候,確實退縮了,這讓大家很是失望。
馬功傲然地走進班級,下巴撅得老高,眼睛冷然地掃視了一下全場,隨即看了看陸青瓷。自他認識陸青瓷以來,陸青瓷就一直是他心中過不去的坎,每天都在暗暗地注視着陸青瓷,想方設法引起陸青瓷的注意,他知道女孩子都喜歡強悍的男孩子,他自認,自己身上沒有太多比別人強悍的地方,家裏物質生活很富裕,父親是個年收入7位數的企業主,原來他打算用錢,他想得倒是很簡單:拿幾捆錢砸上去,還不得把她給砸暈了哇?
於是,他就開始穿名牌,開名車上學,但是,好像陸青瓷連看都不看一眼,讓他很是鬱悶。後來,一次偶然的機會,他看到陸青瓷家裏用車送他來上學,一輛普通的奧迪,他心裏就鬆了一口氣,這車太普通了,比自己家的q7差遠了,但是他再往那車牌上一瀏,不由得呼吸急促了,就嚇了一跳,那套牌子可不是隨便一個副識人物可以坐的。這回他才知道自己有多麼可笑,在這樣的人家面前炫富,你就算開個印鈔廠,人家也未必動心啊。
後來,他打聽到陸青瓷喜歡籃球,崇拜的人是姚明,便二話不說,去少年體校學了籃球,而且,他也算有點天賦,半年下來,籃球技藝成長很快,後來到了高中,他的命運出奇地好,跟陸青瓷分到了一個班,在這個班裏,他感覺能和自己競爭的,也就葛林了,但是,他不怕葛林,因爲,他知道,陸青瓷對葛林並不感冒,而且葛林並不擅長籃球。
他雄心勃勃地打算在高中時代,用自己的籃球,俘獲陸青瓷的心,機會也馬上就來了,剛開學,班級就與其它班級舉辦了籃球賽,獲該他大顯身手的時候到了,卻沒想到,半路殺出個梁軍來,把他的風頭蓋過了,這讓他無比惱火,恨不能把梁軍剁成肉醬。
得知校團委就要舉辦全校籃球賽的消息,他感覺到,這個機會不可錯過,但是,如何才能讓梁軍不參賽呢?
他想盡了辦法,終於,經過一番運作,成功地把梁軍攔截在賽場外了,這讓他終於一枝獨秀,出盡了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