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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丈量了沉雲歡的手掌,將手柄製作完成後與刀刃合二爲一,在這日傍晚,總算是將刀鑄成。
刀刃長三尺,加上刀柄有三尺半。形狀筆直,又細又長,大致看上去與劍很相似,然而刀背寬厚,刀刃被磨得極其鋒利,刃尖呈斜狀。
通體似濃墨一般黑,刀背雕琢了騰飛的雲紋,除此之外再無其他繁瑣圖案,光線落在上面,照出來的黑竟是五彩斑斕的,配上金絲木柄,整把刀既是沉穩厚重,又顯得絢爛無比。
入手很輕,沉雲歡握着刀柄反覆看,雙眸映了漫天霞光,亮得驚人,雖然沒有讚不絕口地表達心情,但顯然對這把新到手的武器喜歡得不行。師嵐野站在邊上,目光往她的眉眼描摹,將她的神色盡收眼底。
這對沉雲歡來說意義當然非同一般。
這把刀是她親眼看着鑄成的,從一塊黑乎乎的,看不出是什麼材料的東西,經過師嵐野這幾日成千上萬次鍛打,灼燒,淬火,在沉雲歡越來越期待的注視下,一點點變成如今的模樣,成爲她的新武器。
“不敬。”沉雲歡握着刀柄,指尖從光滑的刀身上輕撫而過,笑着道:“從今日起,你就是我的不敬。”
那日坐在仙琅長階下想了整整一夜,沉雲歡在東方亮起的那一剎,決定從此放棄劍術,改練刀法。
劍是百兵君子,因劍身輕薄,可用雙刃,因此衍生了許多優美的身法和劍招,飄逸而瀟灑,戰鬥時不落美觀,所以如此好面子的沉雲歡年幼時選擇了練劍。
而刀是百兵霸王,以砍劈爲主,其他撩、刺、攔、斬等其他刀法都需剛勁有力,勇猛疾速,雖然比不上劍術優美,但刀法同樣千變,靈活而致命,在戰鬥中遠比劍更實用,這也是大多戰場上選用刀爲主兵器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