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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東西,是鐵證,是他不可能清除的證據。
一個十七歲的少男,是如何帶着他的扁擔消失在院牆之外,又是如何不被任何人發現,憑空蒸發的,李錦終於有了合理的推斷。
一如金舒說的那樣。
這個兇手不需要謹慎地逃離,他甚至根本不需要做多少掩飾。
七八月份,大熱的京城,一個赤裸上身,大汗淋漓,扛着自己扁擔,從容走過的腳伕,怎麼可能會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別說尋常人難以注意,恐怕坊門旁的官兵,也一樣不會多看這樣的腳伕一眼。
只是,帶血的衣裳好扔,但鞋子……
那隻腳底正中帶着洞的鞋,若是在當時就被處理,光着腳的腳伕可就顯眼多了。
李錦將扁擔放下,回眸瞧了身後的沈文一眼:“找鞋。”他說,“要腳底正中帶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