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危機 (第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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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朗與肖錦鵬於暖晴閣聚衆混鬥,以致肖家文釆風流的嫡長子一下子就這麼沒了。此事一出,立時如水濺油鍋,炸了開來。
可那馮朗雖知自己闖了禍,卻並不十分害怕。這場禍事中,當時他離肖錦鵬十餘丈遠,根本未近跟前,且有不少人證。又因肖錦鵬身上所插的牛耳尖刀也不是他的人帶過去的,倒極像是江湖中人的東西。所以這肖錦鵬到底是不是死於爭風喫醋卻未可知。
再有,他親爹就他這麼一棵獨苗,勢必要全力護着。
可肖家那邊卻不會善罷甘休。無論如何,肖盛只認準了殺人者乃馮朗,便非他親手所害,那也是縱僕行兇罪責難逃。於是一連幾日跪於王府門外請求靖王主持公道。
靖王這些時日病體愈加沉痾,卻是管不了這許多事情,只將此案草草交於青寧知府去辦。
青寧知府哪裏敢審?一方是掌着錢糧財政的地方大員,一方是掌着軍權人馬的世襲豪族。
尤其那馮顯舒,一介武夫又極爲護短,更別提馮朗是他的嫡出獨子。青寧知府收案的第二日,府衙便被一隊兵將圍住,名義是護着知府安全,實際個個手按刀頭,目光噬血。嚇得青寧知府半個字也不敢多說,更別說去提審馮朗。便是馮朗手下的長隨護院也是不敢去碰。只能先將暖晴閣的老鴇龜公提來充數,審了又審。
那暖晴閣平日裏做慣了拐帶幼女逼良爲娼的勾當,如此一鬧,自是關門倒鋪,也算罪有應得。
這樣鬧了月餘,馮朗依然逍遙快活未得半分懲罰。肖盛自始未能替兒子報仇,不由得氣得急火攻心,一病不起,自然便於公務上也撂了挑子,只稱病閉門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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