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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老三會否認自己曾經試圖傷害那個銀行經理的事出乎了某些人的意料,也在另一些人的意料之內,龔克就屬於後者行列的,而橫鼻子豎眼睛的尹毅則顯然是前者中的一員。
龔克到達新鄉的第三天,尹毅總算送來了當年那宗殺人案的卷宗。送來了東西,尹毅沒多做停留,繼續回所裏對陳裕達進行問話,此刻,在尹毅的眼裏,似乎一早認準了是陳裕達傷的那個銀行經理。龔克對此不置可否,坐在招待所那張木頭搖椅上,他翻開了當年的卷宗,第一頁,案件概述。
事情發生在十一年前,陳晉纔出生的時候,死者名叫王保戶,和當時的陳裕達是同村的居民,只是陳家住在村西,家裏窮的叮噹爛響,王家住村東頭,家裏不止是二層小樓,還有着在當時算得上是稀罕物的一輛麪包車。
根據卷宗裏的案情描述,王保戶的大哥回家時發現二弟家裏有怪味兒就去敲門,沒想到門沒關,他進屋看到早死在牀上的王保戶。當龔克看到下面一行文字描述時,心裏不知怎麼就咯噔了一下,文字是這樣寫的:死者身上無明顯傷痕,致死原因來自頭部的多處擊打傷,死因爲嚴重顱腦損傷造成的腦死亡。
他朝後翻了一頁,看到之後在死者家的院牆外發現了致死兇器,一塊方形石頭。
這不禁讓龔克聯想起新鄉才發生的這起案子,他們一宗發生在室內,一宗是在隱蔽的礦洞裏,兇器同樣是石頭,一宗造成了當場的死亡,另外一起則只是造成了暫時性的傷害,而兩起案子不約而同都指向同一名疑犯——陳裕達。
龔克想不明白了,如果說現在這起可以定性爲傷害罪,那當年那起可是明明白白的是謀殺,根據卷宗敘述,在死者的死亡現場,警方是採集到粘有陳裕達鞋底的血腳印才抓的他,也算是證據確鑿了,爲什麼後來就沒追究了?
龔克朝後翻頁,可卻驚訝的發現,關於筆錄的部分竟然沒了。
這是怎麼回事?龔克撥通了尹毅的電話,單從電話裏的說話口氣上聽,尹毅心情不好,正在發火。龔克的這通電話讓他喘了半天氣,才從審訊室裏退了出來:“卷宗啊,別提了,管理資料的資料員說,幾年前庫房着了一次火,燒了許多文件,裏面就有這個案子的筆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