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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戒線外,大家正在看熱鬧。張諾楠站起來道:“我知道你們關心什麼,我想你們暫時無法宣佈遺囑了。律師所,臥室都是盜竊現場,我們還要進行取證工作。散了吧。”
大家陸續離開,於明道:“張警官,我估計沒有什麼證據。”
“恩,最討厭這種職業犯罪者。”張諾楠掏出本子道:“做筆錄了。”
“大姐,說了十遍了。我覺得有人僱傭了小偷。於是就聯手管家佈局。小偷真來了,人跑了。”
“也就是說,這邊有人是小偷的僱主。”張諾楠嘆氣:“最討厭要求這些有錢人配合調查,身後始終跟着一個律師團。”
一名警察進入密室道:“張隊,兄弟們發現了一個女性香菸的菸頭,就在於明被匕首劫持的附近。看地面的腳印,這人在那裏有些時間了。”
“恩?奇怪,這小偷很專業,什麼痕跡都沒留下。”張諾楠皺眉:“怎麼同夥會怎麼大意?還留下菸頭?”
於明嘆:“誰沒幾個豬隊友。”
海娜繼續無視於明的話。於明說的沒錯,她就是豬隊友。於明原本在她位置要安排兩名保安,海娜大大咧咧的推掉,說自己能搞定。結果被一顆假手雷嚇的半死。客觀來說也是因爲人手不夠。爲了不驚動賓客,人數只能儘可能的少。
我的車啊!於明不是尖酸刻薄的人,但是到手的汽車沒了,不鄙視某人幾句,對不起自己。同時,他也咒罵自己太大意,怎麼沒有想到對方有同夥呢?自己不應該拔鑰匙,下次應該拔點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