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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條路都是小路,而且都少有人行走的痕跡。先坐下,喝點可樂補充水分。
考官A用望遠鏡看於明冷笑:“這道題我一直覺得不公平。”
考官B問:“爲什麼?”
“因爲提示已經被前面一個選手破壞。”考官A道:“現在我覺得很公平。某人今天要露宿野外了。”
考官B道:“我們是不是讓人送點喫的,我認爲他沒有兩天根本到不了。我們只帶了一天的口糧。”
“難道他能帶三天口糧?”考官A道:“放心吧,他很快就會頂不住,然後我們出去好好奚落他,再呼叫直升機。哈哈,他快抓狂了。”
抓狂不至於,於明附近檢查很奇怪,按照先前適應的規則,這裏應該有提示的。爲什麼自己一點線索都找不到?岔路口尋找了二十分鐘,於明恍然大悟,運氣也是實力的一種。於是於明一口喝掉可樂,將可樂瓶在地上一轉。可樂瓶轉了幾圈後,指向了左邊的道路。於明無所顧慮,背上行囊,繼續出發。
“這也行?”考官A和考官B面面相覷。這是他們見過唯一的這麼隨便的選手。兩人跟隨而去,到了岔路口。考官A一腳把可樂瓶踢飛道:“今天上帝休假了。”
……
下午六點半,於明已經看見了一座廟宇。不過距離不是一般遠,廟宇在對面第三座山。於明要下山,過河,上山。估計路程還有四十公里左右。於明下山,一路上收乾柴。七點半到了小河邊。摸摸石頭,不行。這石頭經常被水沖泡。後退到山邊,終於找到了合適的露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