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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青青問:“我呢?我怎麼回事?”
於明和倪秋後退一步,李復無奈把事情大概經過介紹。杜青青感覺到一身冷汗:“有持槍歹徒綁架我?然後持槍歹徒被見義勇爲的持槍歹徒給殺了?”
見義勇爲?這個詞用的實在是太貼切的。不過,見義勇爲的持槍歹徒……這到底是貶義詞還是褒義詞?李復同意道:“警方和我們看法一致,見義勇爲的持槍歹徒。這麼彆扭。也就是說這個人對杜小姐你是沒有惡意的,所以警方不排除歹徒認識你,一會會來詢問你的關係網。”
杜青青反問:“人家救了我,我出賣人家?”
“這個……”李復看於明,杜青青這話不講法律,但是非常的仗義和理性。
於明拿電話道:“劉律師嗎?我是星星調查社的於明。我老闆需要一名和警察干架的律師……好,謝謝你,在醫院XX病房。”於明掛電話道:“警察先到,你什麼都不要說。律師來了按照律師吩咐的說。”
李復嘆氣:“我當警察時候,最恨這種律師。”
倪秋道:“李復,你這不對。無論是出於任何目的,這人幫助了老闆。老闆把救命恩人給出賣了,太不厚道。”
“……”李復不說了,這是三觀不同。他理解和尊重三人的看法。話說這種事要落到自己身上,自己也會很矛盾的。反倒不如杜青青的立場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