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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對於明攤下手,便衣刑警示意於明和他先去小鎮的警局。
筆錄一開始,刑警就對於明開始攻心,言語中似有似無的指證於明可能是嫌疑犯,比如多少機率報警的人是嫌犯等等。於明很淡定,主動說了自己行程。刑警果然按照於明提供的行程去核對。
法醫推測三人的死亡時間是凌晨四點,於明除非乘坐直升機到達,殺人後回鹿特丹,第二天一早再乘坐直升機來豪達鎮,金看了一眼,就將於明從嫌疑人名單劃去。目前警方對於他殺還是自殺沒有結論。
於明說是他殺,是主觀證據,他認爲幾個女孩不會半夜燒開水。嚴謹的刑警只會作爲參考,因爲還是有起來燒水的可能。金很嚴謹,越嚴謹她感覺更象是自殺案。新娘在新婚前自殺,這不是什麼新聞。從證據看,沒有任何外人入侵的跡象。金有幾個推測,第一個推測是他殺,第二個推測是三女孩約好集體自殺,第三個推測,有一名女孩想自殺,拉上了另外兩個人。
下午一點,空運到鹿特丹的屍體檢驗有了報告,屍檢顯示,除了酒以外,還檢測出了少量安眠藥成分藥劑,脫衣舞男立刻成爲第一犯罪嫌疑人。於明和海娜是主要證人,所以被限制離開鹿特丹。於明沒意見,自己朋友海娜死了親戚,自己對警察蹬鼻子上臉說不過去。
當天直到傍晚,海娜沒有回來,她陪姑姑去了,海老先生聽說後讓海二少爺代表他來荷蘭一趟。於明左右無聊去酒吧坐了坐,問道:“錫蘭呢?”
“沒當班。”一名服務員回答。
於明撥打錫蘭電話,錫蘭很快就到了。錫蘭道:“於先生,你好,你的委託結束了,因爲當事人死亡,維恩先生認爲沒有追查的必要,因爲兩人並沒有成爲法律意義上的夫妻。”
於明笑:“我就是找個人陪喝酒,沒想打聽這案子。”
“哦!”錫蘭一笑:“我很樂意,但是你喝的是可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