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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明和李復一驚,這倒是真沒有想到。
張遙有些艱難道:“其實,金羽只是在追求我,我當時不知道他是金家大少爺。有人找到我,說可以給我一筆錢,讓我誣陷金羽。”
還有這樣的故事,李復好奇問:“那你……”
“我做了,當時我父親開朋友車撞傷了人,需要錢。”張遙低頭道:“不過我沒和金羽上牀,我實在無法忍受不喜歡的人壓在我身上脫我衣服,我跑了。不過那人說夠了,然後我賬戶上多了兩百萬,他讓我不要上法庭,他還安排了娛樂八卦記者電話採訪我。”
李復疑惑:“爲什麼不要你上庭?”
於明替張遙回答:“上庭的話,金羽就會說出真相,警方還要調查。金羽喜歡張遙,當時對他打擊一定很大……恩,給張遙錢的人,應該是很瞭解金羽性格的人。”
張遙點頭:“是金羽的弟弟,金耘。當時金寡婦想讓一個兒子擔任公司的總裁,但是兩人都合他心意。不過金羽強姦案上娛樂報刊後,金寡婦就讓金羽閉門思過一年,金耘如願的當上了公司總裁。”
李複道:“那金羽應該和母親說清楚。”
“沒上法庭很難說清楚,而且金耘請了高手,準備很周密,包括我穿的絲襪,被撕破,上面有金耘DNA,還有我指甲抓破了金羽的皮膚。金羽能爭辯的就是強姦未遂和強姦兩個罪名而已。當時告上法庭就是強姦未遂,而八卦記者們集體失明,延續用前期的強姦的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