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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說了,只是一個誤會。”工程師就這態度,信不信是個誤會由你,雖然他自己都不信。
於明總算是瞭解了全部經過,西蒙確實如自己猜想要證明一些事,於是將數據包發給日本CIA一名成員,這位成員會以西蒙團伙身份將數據包交給恐怖分子。而CIA更改了一些方案,這位CIA成員告訴恐怖分子,數據包被人搶走,將調查人組織四人地址告知。然後恐怖分子就採用了武力襲擊的方式攻擊了四位調查人。
爲什麼CIA要這麼幹?理由是:調動調查人資源,對恐怖團伙進行打擊,再借用調查人組織挾制西蒙。同時西蒙得知自己導致調查人四人死亡,等同建立了仇家,畢竟調查人組織對醜聞沒有興趣,他們的復仇基金對西蒙卻是很有興趣,這樣CIA反挾制了西蒙,因爲他們可以保障西蒙的安全。
但千算萬算,算漏了調查人的身手,那個雷克面對閃光彈,機敏閃避,不知道哪撈出把手槍將兩名冒失進入房間的恐怖分子擊斃,於是CIA的陰謀徹底破產。他們倒也光棍,既然破產了,也不遮掩,大方的讓於明和西蒙取得聯繫。明擺說,我是間諜,卑鄙是我必須具備的能力,你去告我啊?
於明慶幸,自己最終還是選擇相信西蒙,和西蒙取得聯繫。如果自己不夠冷靜,在憤怒之下,將克拉克交給美國人,自己和西蒙都輸了。咦?哪裏感覺不對。
都說女人第六感很靈驗,於明是男人,一樣相信自己的第六感,他覺這克拉克事件中有一個關鍵的小細節被自己忽視了。通話完畢,CIA兩人將於明趕下了車,於明左右看看,是一條國道,前不着村後不着店,於明也沒心思理會,路邊找塊路碑坐下,然後開始梳理整件事。
開始是西蒙偷了克拉克,然後把人送到自己這裏,接着西蒙主動被捕。然後地鼠行動被調查人組織知曉,CIA設置了一個陷阱被雷克這個意外搗毀。目前西蒙已經掌握主動權,CIA還沒有放棄,一邊穩住西蒙,一邊尋找西蒙的同夥。
很正常,哪不對了呢?無論CIA、西蒙或者是西蒙的同夥都是不可信任的,但是西蒙和CIA相互立場應該沒錯,西蒙在鉗制CIA。調查人組織和恐怖分子遭遇相信是CIA搗鬼,西蒙性格不太喜歡死人,何況克拉克在自己手上,西蒙沒必要觸怒自己。
他媽的,這裏是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