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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沼畔殺人案”的調查工作完全陷入了困境。認真偵察的結果,知道和被害者一起,有一個穿粉紅連衣裙的女同伴,年約二十一二歲,瘦長臉,她在大宮站大樓內的“明星堂”唱片店買了V-3200型的唱計。調查工作只進展到這裏,後來再一步也沒有進展。
V-3200唱針是VF-3200唱機針頭上用的,這證明買V-3200唱針的人,一定有安裝VF-3200針頭的立體聲唱機。警方在旭丘一帶經過認真調查,也沒有查出這種立體聲唱機的所有者。立體聲的所有者大有人在,問題是與唱針相符合的MR-611型唱機的所有者,一直沒有發現。
本來在搜查時候的假想就是不合理的。
首先,V-3200唱針並非只限於MR-611型唱機使用,其次,買唱針的那個女人,又有誰能保證她一定住在旭丘,再說,她就是住在旭丘,怎麼就能判定她是給自己買的?沒有別人託她代買的可能嗎?
開始的時候,有這樣一種假想:“那個女人和被害者乘同一輛車,兩人又是去同一方向,不是都到旭丘去嗎?”
這就是假想的要點。可是在根據這個假想進行的調查中,沒有找到這個女人的存在。這證明這個假想徹底崩潰了。
這起案件已經轟動了整個社會。如果是正常人,那女子應該早就自己站出來。倘若是她被犯人拐走了,家屬也應該出來找人呀!
既然這兩種情況都沒有出現,就要懷疑,那女人是不是犯人的同夥。假如她真的同犯人是一夥,那到旭丘去查找MR-611型唱機的所有者,就是完全估計錯了。
但是,即使是估計錯了,如果不經過長時間徒勞的調查,也作不出這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