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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桐生爲熊澤的去向擔心的時候,搜查總部取得了新的進展。
根據桐生的建議,通過警視廳電腦查詢了天田宏過去的經歷,結果查出他有因強姦婦女、傷害及盜竊等罪被判處三年徒刑的前科。
搜查總部緊張起來了。雖然作案現場和自行車上沒有留下天田的指紋,但桐生巡察受到自行車中繼論的啓發而發現的事,是不容忽視的。而且存物牌的失主天田宏,與第一嫌疑犯熊澤所提出的不在作案現場的證明人由美子有關係。
搜查總部討論了逮捕天田宏的問題。
“我認爲首先應該查一查熊澤提出的那個不在現場的證明人公寓娼妓由美子。”
“公寓娼妓接待許多不固定的嫖客,偶然有一個嫖客丟失了飯店的存物牌.就說他是兇手,不是太輕率了嗎?”
先發言的人,都對逮捕天田持有否定態度。
“可是由美子這個公寓娼妓,在熊澤被捕之後就去向不明了,不奇怪嗎?大概天田命令她躲起來了。”
稍微持肯定態度的意見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