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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一九七六年警察白皮書記載,在一九七五年要求警方協助尋找的離家出走的人,有九萬一千八百四十五人。此外,再加上沒有提出要求尋找的出走的人和失蹤者,據說這一年期間,下落不明者人數多達五十萬,也有超過七十萬人之說。
其中有幾百人,不,或許幾千人很可能已經不明身份地死在什麼地方了吧。有人說,僅是東京都,每年就約有一百具無主屍體。這些屍體既不知姓名,也不知生前的住址,最終由區公所出面火化,埋在多磨、雜司谷、八柱等東京都經營墓地的無主墓中。
制定確認不明屍體制度以來,屍體數字已經超過二萬四千具。這些無人憑弔的死者,生前也都負有各自的人生使命。
在一年大約離家出走的十萬人中,能夠找回九萬人,餘下的一萬人,完全去向不明。他們的中間,既有象上述的無主屍體,被默默地埋葬,也有的被大久保清①之類的殺人魔鬼,人不知鬼不覺地殺掉,埋在遠離人煙的山中。
注:一九七一年五月,由日本羣馬縣警察局逮捕的流氓殺人犯。他以當美術家、模特兒爲誘餌,在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裏,先後殺害八名婦女,並將屍體埋在深山。同年十月被判處死刑。
告別親屬、拋下妻子、離鄉後音訊全無的人們,在什麼地方,過着怎樣的生活?死亡的人,是怎樣死的?我老早就想探求這些離家出走的人的人生。
人之所以離開家庭,固然出於各自不同的難處和考慮。但是,離開故土和親人,畢竟是意味着與往日人生的訣別,走向陌生的人生道路。
可以想見,大多數離家出走的人,都不會有幸福的未來。既然如此,一個人可以有“兩種人生”的論調,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我本人在少年時代,也有過一段短暫的離家外出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