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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山總要隨身攜帶一部照相機,否則就會感到心神不定。外出旅遊時就不用說了,連每天上下班、外出散步、上街購物、到住房拐角處的小賣店買點小東西時,也要帶着照相機,如果不帶,就會心中不踏實。
他希望能有一部小型照相機,能裝在衣袋內。目前他所用的是一部廉價照相機,價值約二萬日元。這部照相機除了是雙倍可變焦距之外,各項機能完備,性能良好。
朝山對攝影並沒有什麼奢望。例如,拍些藝術照投送給攝影雜誌刊登等。對他來說,只要能把想拍的景物拍下來,就會感到心滿意足。
他相信親眼看到的景物,更相信親自用照相機拍下的景物。他所要拍的景物五花八門,包羅萬象,有人物、動物、建築物、物件等等。
他還給自己的照相機起了個名字,叫治亂。它取自古代典故中“居治而不忘亂”。
在他們夫婦的臥室裏,在家人團聚時,他也要身帶照相機。對此,他的妻子一直都很不滿意。家人不滿意也就罷了。若是外人的話,就會招人反感。
不過,照相機絕非只會招人反感,有時候也會招人喜歡。例如:攜帶照相機去參加親友的結婚宴會、各種聚會、校友會、運動會,以及町內舉行的各種會議時,順便照張相,過後再把照片送給被照人,對方一定會很高興。
有什麼大事時,很多人都帶着照相機前往拍照,但很少有照相人日後將照片送給被照人的。朝山卻不同,他堅守禮儀,因此人們都很感謝他。
有一次開會,他不知道其中有一位名藝人便裝參加,結果是一舉起照相機,他的膠捲便被沒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