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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豬原聰明一世,卻糊塗一時。由於兩位經理當時只是口頭上商定的,並沒有就此交換合同書。所以豬原死後,N·I公司只要求按照合同交納百分之五的保證金,而對低息外資貸款之事卻佯裝不知。杏平從父親那裏聽到過此事,所以他毫不留情地逼迫N·I公司履行內部協議。可是直到飯店開業,N·I公司也絲毫沒有表示一點誠意。
瞭解豬原留吉與N·I公司祕密協定的日本派,以蘇列森的猝死爲契機,決心驅逐N·I公司。尤其是與N·I公司對立的現公司經理豬原杏平,更是士氣高漲。開業後沒過幾天,在專門討論業務的於部會議上,豬原杏平索性把主要目標直接集中在趕走專權跋扈的N·I公司上了。
蘇列森死後,N·I公司方面敏感地感到形勢不妙,沒有派人蔘加會議。作爲蘇列森的後任經理,N·I公司遠東地區旅館部長斯特勞斯曼不久便要走馬上任了。與蘇列森相比,斯特勞斯曼畢竟是一個稍小一點兒的人物。但是,他到任後肯定會給公司內部的勢力分佈帶來微妙的變化。因此,要摧毀N·I公司方面的勢力迫在眉睫,決不能失去這個機會。
另外,蘇列森的死是發生在開業前夜,原來公司擔心這一駭人聽聞的事件會使人們對新飯店望而生畏。但事實並沒有這樣嚴重,對生活節奏很快的日本人來說,他們似乎很快就忘記了這件事,仍然對新飯店抱有極大的興趣。
“應該立即廢除和N·I公司的契約。”
全體到會人員的意見一致了。
但是對方沒有什麼違反合同的行爲,是不能單方面廢除的。相反,豬原方面將經營權委託出去是因爲作爲旅館經營者的蘇列森經驗豐富,而且很有手腕。在他死後的今天,有人提出強硬的意見即按照業務委託合同第十八條A項“N·I公司派來的人員,故意或者由於過失而造成重大損失的場合可以解除契約”來廢除合同。
“但是硬將蘇列森的死往十八條A項上拉也未免太勉強了。”
N·I公司的反對派、一向小心謹慎地擔負會計事務要職的千草重男發表了自己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