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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介脫離窘境的出路只有一條,那就是兇手歸案。兇手抓住了的話,警察就不會來找麻煩了。
不過,從偵察總部調查詠子的情況來看,偵破工作還沒有走上抓捕真兇的正軌。
兇手是誰?藏在哪兒呢?洋介冥思苦想。作案現場的情景重新浮現在眼前。
桌子的抽屜、壁櫥、裝飾櫥、衣櫃,都被翻遍了,東西撒了一地。屋裏沒什麼像樣的傢俱,被人搜了個底朝天。假如兇手找到了他想找的東西,大可不必這麼折騰。這麼查找需要不少時間。
兇手的心理是想盡快逃離作案現場。抑制住緊張的心情對現場細細搜索,說明兇手認定對自己不利的材料就在現場。可是,難道東西沒找到嗎?還是隻找到一部分?現場翻檢的情況印證了這一點。
如果兇手沒能找到,東西應該還留在現場。要麼也許一開始就不在現場。
若是前一種情況,現場已經在警察的控制之下,沒辦法插手。假定警察發現了兇手尋找的東西,兇手應該抓到了,或者正在緝拿途中。至今沒有這方面跡象,證明警察也沒有發現什麼。
那只有後一種可能。東西不在現場,藏在其他地方。洋介先想到了銀行的保險箱。如有類似的鑰匙,兇手和警察搜查的時候大概不會漏掉。
洋介估計,對兇手不利的東西首先是膠捲,其次是書信之類。
除了自己家,膠捲還會存放在什麼地方呢?洋介思考的頭緒逐漸集中起來,形成了輪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