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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城泰恆律師事務所。
“陸小姐,現在大概情況就是這樣,如果您想和您先生離婚,只有兩個途徑,一是過錯方在他,你向法院起訴離婚,還有一種就是如果夫妻分居滿兩年的,夫妻感情可能淡化,可作爲提出訴訟離婚的一個理由。”
陸綰咬着嘴脣陷入沉思,分居兩年這個不太現實,現在施璟宇對她幾乎是不離身,所以絕對不會給她那麼大的時間空間。
那麼就剩下第一個途徑了。
“陳律師,請問什麼情況下可以判定對方是過錯方?”
“哦,這個情況也分成多種,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或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再就是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等等,以上我說的是比較常見的,如果調解無效的情況下,法院會自動判定離婚。”
陸綰仔細地思考着律師的話,她覺得這幾種情況裏面,施璟宇最有可能犯的就是家庭暴力。
他這個人脾氣不太好,而且多疑,喜歡猜忌,陸綰想着如果能利用他的這些特點去激怒他,那是不是就可以拿到他家庭暴力的證據了。
陸綰早就想擺脫施璟宇了,她覺得這個男人實在太可怕了,和她結婚是她這輩子做的最錯的一件事。
所以她現在是鐵了心的要離婚,再有就是她諮詢了相關部門,現在有政策,只要在申城待滿7年,交稅達到一定比例,也是有機會落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