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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中,他把自己自那以後的事,爲探尋殺害友人的兇手隻身潛入花梨的事,及事態完全按有紀子預料的那樣發展的情況,與同道三人組的邂逅並受他們所託請求有紀子幫助引蛇出洞等等一一告知,希望有紀子能跟三人見上一面。另外他補充說自己與小林都可以屆時在場。其實在中富心裏,非常希望跟只見過一面但已刻骨銘心的有紀子再次相見。
有紀子那邊馬上就寫了回信。信的內容如下。
——拜覆。你的信我從小林先生那兒都聽說了。我們雖只見過一面,但由於我們有共同的敵人,所以我很信賴你。
槻村與絹代訂婚之時,我知道該來的到底是來了。舉行結婚典禮時我也以“女兒”的身份參加了。發現屍體時我也住在同一座飯店。當時亦感覺很喫驚,同時又有陣陣快意。絹代似乎懷疑是我乾的。我雖不知是什麼人又出於怎樣的目的這樣做,但確實對他們抱有親近感。
欺騙父親的感情並在婚後殺害了父親的女人,對她的再婚我又怎能表示歡迎呢?我確定是槻村與絹代同謀殺害了父親,在殺害父親之前他們就是同謀。
我對那三位同道很感興趣。我甚至推想拋屍事件或許就是這三位同道的傑作。
我很想取消與絹代的關係,但絹代不同意。協議取消我們之間的關係需要當事人雙方的同意。如是要求法律仲裁,必須在有一方遭受惡意遺棄、或一方三年以上下落不明、或有難以持續這種關係的重大事件發生的情況下才可以。現階段,這三條都不適合。
如果照你信上所說,三人組把槻村及絹代逼出原形,那麼我就可以援引第三條達到脫離關係的目的。而且殺害父親及你的朋友的證據或許也會一併獲得。三人組到底是什麼人?又出於什麼理由與六道會過不去我雖不清楚,但出於對你的信任,我決定與他們相見。只要是爲了抓到殺害父親的兇犯我萬死不辭。
我希望你也一定要來,不過小林先生或許不太適宜。如果那三人是拋屍事件的犯人,那雙方見面豈不尷尬。我覺得小林先生不在場或許更易於探明三人的真實身份。小林先生雖不是刑警,但如果他的身份不爲三人認同,那就或許會令這可遇而不可求的同道敬而遠之,彼此錯失機會。所以我想首先是我們見面,屆時有需小林先生幫忙再去找他爲好。
時間定爲白天,在安全的地方見面應該不會有事。這件事就聖拜託給你了。請幫我儘快聯繫三人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