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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是社會運行的基礎規則,確保錢幣“價值”也需要強權做背書,赫勒人的法律還停留在習慣法的形態,尚未成文且沒有固定的執行標準與機構,幸而民風淳樸剽悍,倒也剛好自洽。
但隨着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不說進步到多麼先進的程度,至少要先過渡到封建社會吧?那還是得要有一套完整的政體和法典,以此爲基準再慢慢改革。
這些東西還不能光靠謝晏憑空生造,須得根據赫勒的社會現狀和傳統習俗來定。
阿斯爾已傳書給各大部族長老,將從前的習慣法整理成文字,並收集所有可行的意見,匯總後編撰修訂。
又是一個大工程,謝晏只希望能夠在城池正式建好的那一天完成,在那之前,便先頒佈臨時條例,養成人們遵紀守法的好習慣。
市集的位置設在聚居地東南側的一片空地,現在的王庭到新城址的必經之路上。
早晨謝晏和阿斯爾出發去視察城牆時,那裏還沒有擺出多少攤位,再回來時便已人羣熙攘,各式小攤鱗次櫛比,熱鬧極了。
攤主們大多用氈毯鋪在地上,席地擺上貨物,也有帶矮桌和支架子搭篷布的,裏面賣什麼的都有,常見的手工製品,如牛角梳、牛皮帶和水囊皮帽之類的,還有鍋碗瓢盆等日用品,或是戒指項鍊一類的飾物和製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