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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後排最大的好處是上課睡覺更自在,但凡讓攆到最後一排的學生,基本上都屬於被老師徹底放棄的那部分,只要不是太過分,老師一般不會難爲。
下午一共三節課,我睡了將近兩節半,快放學的時候醒過來,發現新同桌王興一隻手拖着下巴正一眼不眨的盯着黑板聽講。
我還心說以他這麼刻苦學習的態度,成績不應該太差纔對,仔細看了兩眼才發現,這貨簡直沒誰了,桌洞裏面放着個小錄音機,耳機線從袖筒裏穿過,手心裏藏着只耳機,故意拖着下巴,其實就是爲了掩人耳目,不被老師發現。
見我總瞅他,王興悄悄把錄音機關掉,耳機線也收起來,小聲問我有事麼?
我說沒事兒,就是想看看你聽誰的歌呢。
他把錄音機打開,從裏面拿出盤磁帶遞給我,我看了眼是個叫beyond的樂隊,不懂裝懂的點點頭說:“他們的歌蠻不錯的。”實際上當時我連那個單詞到底念啥都不知道。
近距離看他,小夥長得確實蠻帥的,標準的國字臉,半長不長的剪髮頭,濃眉大眼睛,古銅色的皮膚很陽光,難怪每次籃球比賽,這小子總能把學校的那幫小姑娘迷的顛三倒四,不過沒聽說他跟誰處對象。
王興一臉興奮,好像找到同道中人一樣,忙不迭的點頭說:“是啊,特別是那首光輝歲月,每次都能把我聽的熱血澎湃。”
我搓了搓鼻子笑了兩聲,沒敢繼續往下接話,再裝下去肯定露餡,到時候可就尷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