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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他以爲給我來電話的是浪岡準子。但他應該找不到相關證據,因爲她使用過的手機已經被穗高處理掉了,充電器則是我扔的。電話並不是以她的名義辦的,因此不存在會被查到通話記錄的風險。
加賀思索片刻後問道:“那份資料是什麼時候交給穗高先生的?”
“週六晚上。”
“週六晚上?爲什麼?穗高先生不是打算新婚旅行時帶去的嗎?爲什麼不在婚禮當天交給他?”
“因爲當天有很多事情,我想可能沒有時間把東西交給他。再說,如果從穗高的角度想,穿着新郎禮服拿着那份資料也不像樣。最重要的是當天很有可能會忘記。”
加賀默默地點了點頭,將手伸向啤酒罐。他一邊喝啤酒,一邊用犀利的眼神看着我。與其說是想看穿我的謊言,不如說是想看清說謊人的本質。
所謂的陶藝資料確實存在,我是在大約兩個月前交給穗高的。那個東西估計現在仍在書桌的抽屜裏。加賀一定是預想到了這些,纔會問我交資料的時間。如果我回答說是當天給的,那就正中他下懷。因爲那樣的話,如果資料不在旅行用的行李裏,就顯得不自然。但如果我說是前一天交給穗高的,那麼邏輯上應該沒什麼問題。即便穗高的行李中沒有那份資料,也不會產生矛盾。因爲有可能是他臨走前改變主意不帶,或是忘記放進行李箱。
“還有別的疑問嗎?”我問道。
加賀合上了手冊,放進上衣口袋,輕輕搖了搖頭。“今天暫時就是這些。謝謝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