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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醫院住了很長時間,大概一個禮拜,心理上接受了現狀。
我發現人確實賤,怎麼都能活,窮也能活,苦也能活。古代有個人被腰斬,拖着半截身子也挺了好半天才死。假如能不死,估計即使半截身子,他也要努力活下去。
這一天我正在喝稀粥,酒鬼拄着盲人棍走進來,噠噠敲着我的牀:“羅稻,你說你要找的那個人是誰?”
此時我已經認命了,沒有心氣地說:“什麼人?我不找人。”
“名字叫李偉吧?”酒鬼問。
我愣了,把勺子放進碗裏,轉過頭看他:“是叫李偉,你認識?”
酒鬼有點激動,用棍子探着地,走出去。只聽走廊裏一陣喧譁,隨即一羣人走進病房。除了酒鬼,我看到還有三五個人,那個殺馬特居然也混在其中。
除開酒鬼和殺馬特不說,進來的這幾個人,全都穿着高貴的名牌,頭髮梳得立立正正,臉上溜光水滑,一看就是大富大貴的人。其中有個人摘下大大的墨鏡,揉着眼說:“把我們叫到這裏幹什麼?”
我一看到這個人,腦子嗡了一下大了,不是旁人,他正是李偉。
李偉這一世看樣子投了個好人生,一看就是富二代,整個人神采飛揚,和昔日那個和我一起打工的窮山溝孩子,不能同日而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