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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真是讓人沒法同情你啊,”本宮一邊嚼着口香糖一邊說,“在前一天夜裏剛發生了兇殺案的現場,如果有一個人穿着可疑,形跡可疑,巡邏車中的警察理所當然會把你當成嫌疑犯。”
“可是我說了我是警察了,而且還說了好幾次。”
“如果憑你一句話就輕易相信你,那所謂的警備還有什麼意義?現在誤會已經解開,對方也向你道歉了,不就行了嗎。再說,重點是你在案發現場發現了什麼?有沒有發現有用的線索?”
“線索是沒有,不過有一點讓我很在意。”
“什麼事?”
“按照我們目前的分析,犯人應該是藏身在隱蔽處埋伏着,等待被害者通過時忽然跳出來進行犯罪。但如果使用這個方法,很有可能被目擊者看到。因爲犯人藏在隱蔽處,所以即使有人從被害者相反方向走過來,他也應該看不見。現場很黑,那條路又有拐彎,視線範圍沒有多遠。我的親身經歷就是證據,我當時完全沒有注意到有巡警向我走近。如果犯人是有計劃的犯罪,那應該不會使用這麼有風險的方式吧。”
本宮皺着眉毛,開始打量起新田。
“有什麼問題嗎?”
“不是,我覺得你的推斷很有道理,那你打算怎麼辦?”
新田聳了聳肩:“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