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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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英也不是那不食人間煙火的長衫書生,他仗着功課好,就常常幹些替寫作業,抄書,賣字的事情補貼家用。
母子倆你心疼我,我照顧你,日子雖然清苦,卻過得很有奔頭!
等到李文英十二歲,族叔還以他文弱不會理事爲由拒絕歸還家產時,他就確信父親的東西等閒是要不回來了。
當時也有人感念李父生前爲人,願替他們母子出頭,請訟師去府衙狀告族親霸佔孤兒寡母家產。
可是李文英從很小就知道,府衙的大門是朝“錢”開的!也明白他日後若要爲官做宰,就不能與這些族親完全撕破臉。
恰好,李母也是在這個想法,所以母子倆婉言謝絕了這些願意爲他們張目的好心人。
對外只說,一家子至親苦肉,不願對簿公堂,讓亡父地下難安。這樣的話說出來,他們母子立馬站上了道德制高點。
別看當下那麼些人爲他們母子抱不平,此事若真的鬧上公堂,即便堂上判了他們有理,堂下輿論立馬就要轉了風向。
因爲時人就是注重親緣血統,提倡家醜不可外揚。
李文英深知這一點,所以也沒急着討回這個公道。他和李母說:“母親,你別急,就這一二年內,我一定把父親的東西全部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