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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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律有關於誹謗的規定嗎?”伍愛華讀着彈幕,不由笑道:“還真有!”
“秦漢時期的法律,我們有一項歸納,叫做誹謗與妖言罪。”伍愛華說道:“其中誹謗罪,主要是禁止大家議論皇帝,也就是禁止非上,而妖言罪,這是禁止傳播謠言蠱惑民衆製造混亂。”
“我這裏稍微解釋兩句,大家就應該已經能夠看出來,秦漢時期法律關於誹謗和妖言的規定,都是爲了維護皇權的統治。具體的法條規定我也記不清楚了,畢竟你們博主我也沒有超強大腦,所以我按照我查找到的內容和大家說一說,”伍愛華臨時搜索了一下當時規定的原文,念道:“秦簡《爲吏之道》當中有所記載,說‘吏有五失’,其中‘五曰非上,身及於死’,意思就是秦吏如果對皇帝有非議之言,那麼就是死刑。”
說到這裏,伍愛華不禁連連搖頭:“家人們誰懂啊!辛辛苦苦考了一個秦國公務員,結果秦國公務員法規定,如果你敢說大領導的不對,你就要死刑,在秦朝當官可真不容易啊!怪不得劉邦當不下去,擱我們,我們估計誰也不行。”
“這不就是皇帝說什麼都是對的,如果不對,那錯的就是世界!”
【可怕,像我這種每天不罵領導幾句就不舒服的人恐怕活不過一集】
【前面的朋友,罵領導沒事啊,秦律只是不讓罵皇帝,也沒說不讓罵太子太尉太僕啊!】
秦朝的太子扶蘇、太尉尉僚、太僕淳于越:你沒事吧?
好好的,我們招誰惹誰了?爲什麼要罵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