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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一天天過去,後來惠美理的父母要回東京,我們四個遭遇那次事件的人被邀請到惠美理家,要求最後談一次案件經過。
玄關只有“巴臺農神廟”沒有了,其餘沒有任何變化,剛踏入玄關的那一剎那,我的額頭就開始火辣辣地疼,不過,關於案件的話題幾乎都是真紀在說,我總算應付了過去。不了,惠美理的媽媽說了這麼一番話:
在訴訟時效之前能找到罪犯嗎?如果你們沒有能讓我認可的贖罪行動,我一定會復仇。
由於我的過失,惠美理被殺害了,真有些對不住其他三個人。從一開始就知道惠美理的媽媽一定會恨我,所以聽到她說要復仇,我沒有感到絲毫害怕,反而覺得一直以來什麼都不說才令人奇怪。對於幾乎想不起案件經過的我來說,找到罪犯太難了,所以我選擇了贖罪。
贖罪?我決不追求超乎自己身份的東西。兇案之後我一直都這麼想,那天我又一次在心裏發了誓。
最終我沒有考高中。父母勸我不管怎樣至少應該唸完高中。然而即使考上,我也沒有自信上完三年。
最後說服父母的是哥哥。
高中不是義務教育,阿晶只是不願意出門,通過函授同樣可以畢業,而且也能考大學。我會努力的,就讓阿晶按她自己的節奏來吧。
這是哥哥替我求情時的說辭。哥哥最後實現了承諾,從本地的國立大學畢業後,參加了公務員考試,並在鎮政府的社會福利科就職。哥哥在工作中表現良好,好評如潮,在鎮上又是公認的孝子,這讓父母感到很有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