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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於嘉禾喝了酒,不好開車,我兩就攜手一塊壓馬路了,儼然像一對學生情侶檔,還是那種靦腆型的。並肩一塊走着,中間隔了一個拳頭的距離,就這麼規規矩矩的走着,半點也不染指對方。若是以前,我一定是貼着於嘉禾走的,雙手牢牢的抱着他的手臂。
他說他不太喜歡拉手,因爲手掌容易出汗,黏糊糊的不是很舒服。初初戀愛的時候,我還是有些難過的,因爲他從來也不拉我的手,偶爾我撲上去緊緊攥着他的手時,沒一會功夫他就會掙脫開。後來他告訴我不喜歡,我便改了方式,曾經跟小弟弟拉手的時候,因爲他手小小的,我便伸出一根手指讓他捏着。
然後我就把這個方法套用在了我跟於嘉禾之間,他覺得拉手要出汗,那我們就勾手指。就這樣,勾手指也成了一種習慣,天氣熱的時候,我們就勾手指,天氣冷的時候,我就抱着他的手臂,總之是要粘着他的。
可現在,他忽然伸手攥住我手的剎那,我卻條件反射掙脫開了。
他頓了一下,抬手看了看自己空空的手,看了我一眼,忽然像是想起什麼,勾了一下脣,衝着我伸出了食指,道:“忘記了,我們是勾手指的。”
看着他伸出來的手指,骨節分明,指甲修的很乾淨。我愣了一下,腦海裏閃現了過去的一些事情,手掌心微微發燙,過了好一會,我才笑着拍掉了他的手說:“我手汗太多了,就這麼走一會吧。”
“也好。”他的手指在半空中懸了一會,才慢慢的收了回去,點了點頭,轉身繼續往前走。
這回他走在前頭,我落後一步,跟在後側。法國餐廳附近就有步行街,一條路上多的是各種各樣的小喫和各種各樣的精品店。整條街上,最吸引我的莫過於蛋糕店和巧克力店了,等逛完整條街,手裏已經領着好幾個袋子,也就買了一些口味各異的蛋糕布丁,又買了各種牌子的巧克力,好多都是平時梁景拿出來喫過的。我是不太喜歡喫甜膩膩的東西的,可每次梁景當着我的面,很享受的喫這些玩意兒的時候,我就好奇,所以漸漸的又養出了個臭毛病,路過蛋糕店就像買點什麼,路過巧克力店就像買點什麼。
一來二去的,家裏冰箱裏,也存了不少巧克力。蛋糕放不久,到了一定的時間,就需要清理乾淨。
於嘉禾見我一下子買了這麼多,不由好奇的問:“你以前不是說喫不了太甜的東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