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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今年上半年,應該是五月份,那天是星期六,下午三點多鐘,曹瑞斌約我在一個賓館房間裏見面。”
“他一見到我,就瘋狂。幹那事,幹完纔對我說,晚上有個重要客人,你只要把他拉到你身上,不管有沒有幹那事,我都給你五萬元報酬。”
“我問他是什麼人,他讓我不要問,這個人喝多了,到這個房間裏來,你要把他的衣服脫光,再把他拉上身,起碼停留幾分鐘。不然我不會給你報酬,事後我要問他的。”
“當時,我家裏正缺錢用,就同意了。曹瑞斌馬上給我手機裏轉了一萬元錢,說還有四萬等我把他拉上身再給。”
“他讓我在房間裏等,沒有讓我去賠他們喫飯。我不知道這個人是縣委書記,真的,我更不知道他們會拍照,不然,我絕對不會幹的。”
王欣欣知道這也是一種犯罪,所以急切地辯解着。
“後來呢?”
林浩晨很想知道具體的細節,也禁不住催問。
王欣欣不得不把關鍵的細節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