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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部實在是強人所難。他要我將當天,也就是二十日上午抵達大阪起,一直到下午兩點的行蹤詳實以告。但我又不是看着手錶在做事,怎麼可能一一正確地陳述出幾點幾分到幾點幾分我人在哪裏呢?那段時間中我就像是一隻疲於奔命的可憐鼠輩,不斷在三間報社、三間百貨公司、電臺及會場之間來回打轉。
在我回溯記憶,儘可能詳實地交代完那段時間內的行蹤之後,不知道警部是不是因爲對我的說詞很滿意,只敷衍地說了句:“可以了。”
昨天關於我的調查部分,就到此爲止。
昨晚我亢奮地動筆寫下這段內容,居然越寫精神越好。再加上我很清楚警部在懷疑我,亢奮與害怕的情緒相乘,害得我一夜沒閤眼。我知道這樣會弄壞身體,但就是拿自己與生俱來的膽小個性沒辦法。早上醒來一照鏡子,我的眼窩深陷,消痩憔悴的樣子就連我自己都覺得慘不忍睹。
今天是二十一日。一想到今天警部可能會用比昨天更嚴峻的方式質問,就讓我提心吊膽。孰料今天風向一轉,警部將焦點轉到其他人的身上。這下子我總算是鬆了一口氣,晚上寫手記的時候心情平靜多了。
不過,在提及今天發生的事情之前,我必須先講一下我們劇團目前的境況。畢竟凡事有先後,不按部就班來怎麼成。
大概是顧慮到我們的社會地位,警方並沒有採取強硬的手段拘留我們。相對地,我們所有人暫時都不得離開大阪。不過,與其說我們不能離開大阪,倒不如說是被關在N飯店裏比較貼切。原本住在D大樓飯店的原聰一郎先生,與打算到天下茶屋的親戚家叨擾的相良千惠子,兩人都自動地向警方要求改住到N飯店。先去神戶的志賀笛人原本就打算在一行人到達大阪時,前往N飯店跟大家會合,所以並不構成問題。
既使如此,沒人知道調查行動會持續到何時。對原櫻歌劇團而言,讓這十幾名演員成天在N飯店裏遊手好閒,實在是一大負擔。何況歌劇團重心的原櫻已死,歌劇團理應解散,但原聰一郎先生卻擔下了這個難以負載的重擔。先前我曾提到過,原聰一郎先生是財經界要人之家的名門子弟,或許由他接手也是件好事。
我今天早上起牀一看報紙,繼昨天的晚報之後,今天各大報上仍然充斥着這起事件的相關報導。什麼“歌劇女王”、“世界知名的蝴蝶夫人”、“日本的國寶”之類的廉價形容詞紛紛出籠,其中甚至還有報紙將我所說的原櫻女士生平大事一字不漏地刊登出來。
那種東西一點兒也引不起我的興趣,我只在意那部將低音大提琴箱運到中之島公會堂的汽車。我想任誰都會覺得,那部車上的駕駛和副駕駛並不是嫌疑犯,他們必定是受嫌犯所託,纔會把琴箱運到那裏。所以只要找到那部車,應該就能知道嫌犯的消息。我快速地瀏覽報紙,但是就算有報紙刊登了車子的事,卻還是沒有已經找到駕駛和副駕駛的消息,我想八成是早報截稿之前,警方還沒找到他們的緣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