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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仍然笑眯眯地看着他。
“震雲,我還有件事要跟你說……”
不知道她要說什麼,他禁不住心裏有點忐忑。不過看她的神情,應該不是要拒絕他,或者把他趕出去。難道她是想早點結婚?她好像也不是會提這種要求的人。
“我昨天通過律師去看過趙懇了。”她道。
他喫了一驚,“你去看他?”
“對。我打算把隔壁的房子和慧安裏25號都買下來。因爲出過事的房子比較便宜。”她抬頭看着他,“我爹過去教過我,做生意就是要抓住時機……這兩個地方都在絕佳地段,把房子拿在手裏,囤幾年再賣出去,就不是現在這個價了……我覺得,既然我們以後是一家人了,我也不能瞞着你。”她的眼睛炯炯有神。他知道,她過去就是當鋪的小掌櫃,賺錢是她最擅長,也是最熱衷的事,他也承認她這麼做,確實有生意頭腦,但是,他總覺得不太妥當。
“可是英奇,隔壁也就算了,但是四馬路……”他才說了一半,就聽到夏漠在清喉嚨,他知道夏漠這是在提醒他,少說廢話。他禁不住朝夏漠看了一眼。
這時她又開口了,“四馬路的房子是最搶手的,我絕對不會放棄的。我事先早就查過四馬路那邊的房價了,其實你們從那裏發現屍體後,我就有這打算了……”她又回頭看了看她哥哥。
夏漠搖頭,“我無所謂,一切聽你的。你是當家人。”
唐震雲覺得這時候,如果他說不,不僅掃興,還很容易影響她對他的看法,她好不容易纔忘記過去的那些恩怨,願意跟他住在一棟樓裏,而且,她剛剛明明說“以後就是一家人了”,那就是說,她願意接受他,所以,他這時候說不,簡直就是個大傻瓜。再說,多一套房子有什麼不好的?老婆那麼懂賺錢,有什麼不好的?又不是不義之財,不偷不搶,爲什麼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