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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段嫣覺得,那個人不一定是女的,說不定手機另一邊,就是摳腳大漢。
他不想打破姜林對初戀的美好幻想,沒有說實話。
最後是姜林先說分手,原因是兩個人在談戀愛的一個月中,有二十八天沒有聯繫,第一天聯繫是在一起的那天,直到最後一天,分手。
第二段,其實段嫣還是當事人,姜林第二任是她舍友。
舍友去洗手間的時間,手機落在了其他舍友手裏,正好姜林當時不喜歡帶手機,兩個損友湊在一起,一個用姜林的手機,一個用她舍友的手機,莫名其妙,變成了有對象的人。
其實大家都知道是鬧着玩,只有姜林當回事,覺得他舍友用他的手機同意了對方舍友,用她的手機的示愛,他應該接受,畢竟……聊天記錄在兩個手機上。
一個星期之後,姜林實在沒有興趣,便分手了。
第三段,算是真真正正談了戀愛,可段嫣到最後發現,姜林不適合當男朋友。
只要看到姜林的臉,他會自動代入母親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