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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忽的问题以后再说。”社长的手从头顶移到脸上,“当务之急,是如何处理那张被骗走的三千万支票,我们得想个对策。”
“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而言,三千万的金额太大了。”专务说,“我们不能眼睁睁让歹徒把这笔钱轻易带走,要不要把那个诈骗集团告上法院?”
“专务说得有道理。”律师濑沼表示赞成,接着斯文地点了一根烟说,“问题是,这样一来,整件事就会传开,损害公司的信誉。这种诈骗案,对那些高智商犯罪的集团来说,只是略施小计而已。正因为这种手法看似简单,反而容易受骗。”
法律顾问的这句话,暗指如此简单的骗局,公司居然还上当,肯定会招来社会大众的讪笑。
“可是,明知这是诈骗案,我们也要支付票款吗?”专务问律师。
“众所周知,支票属于无因证券,只要有正当第三者的背书,就得支付。如果在这之前,我们要采取法律行动,势必得向警察局报案。不过,这样做也无济于事。那张支票恐怕已经辗转经手好多人了,我们若是坚持提起诉讼,到头来只会让公司的名誉扫地。我希望社长务必慎重考虑。”
问题的重点在于,要不提出诉讼损害公司的名誉和颜面,要不就自认倒霉,不让外界知道。
“其他公司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吗?”专务问着,他刚才已经向社长鞠躬致歉,脸色多少恢复了些。
“根据我私底下听到的消息,类似这种事件还蛮多的。”律师回答。
“遇到这种事情,通常都怎么处理?”社长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