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所 (第1/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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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第一章</h3>
教區牧師的妻子抱着一大束菊花,繞過自家住宅的拐角。她那結實的布洛克皮鞋上沾滿了肥沃的花園泥土,鼻子上也沾了零星幾點兒,但她絲毫沒有察覺。
她開教區大門的時候費了點兒力氣。那扇門已經生鏽,半掛在鉸鏈上。一陣風吹來,把她那破舊的氈帽吹得更歪了。“煩死人了!”邦奇抱怨了一句。
哈蒙夫人的父母生性樂觀,在洗禮時給她取名戴安娜,但在她很小的時候,由於一些顯而易見的原因,她的名字成了邦奇[1],此後,她就一直叫這個名字了。她懷抱着菊花,穿過大門和教堂墓地,最後到了教堂門口。
十一月的空氣溫和又溼潤。朵朵白雲掠過天空,中間夾着一塊又一塊藍天。教堂裏面卻又黑又冷,因爲只有在禮拜的時候纔會生火取暖。“哦!”邦奇表情生動地說,“我還是快點兒弄完吧。我可不想凍死。”
這種活兒她幹得多了,很快備齊了必要的用具:花瓶、水和花架。“要是有百合花就好了,”邦奇心想,“我實在是厭倦了這些乾癟的菊花。”她用靈巧的手指把花束插在了花架裏。
邦奇·哈蒙沒有創造力,藝術細胞也乏善可陳,因此她的裝飾也沒什麼特別的創造性或藝術性可言。但是,她的插花卻給人一種舒適、愉快的感覺。邦奇小心翼翼地拿着花瓶,沿着側廊向聖壇走去。這時,太陽出來了。
陽光透過東邊的窗戶照了進來。那窗戶是一個維多利亞時代的富人捐贈的,他常來此做禮拜。窗戶上裝的是有點兒粗糙的彩色玻璃,以藍色和紅色爲主。突然看到如此色彩絢麗的陽光,她着實有些喫驚。“像珠寶一樣。”邦奇心想。突然間,她停下腳步,眼睛直直盯着前方。在聖壇的臺階上,有個黑影蜷縮着。
邦奇小心翼翼地放下花束,走上前去彎下腰來查看。一個男人蜷縮着身體,躺在那裏。邦奇跪在他身邊,小心地將他的身體慢慢翻過來。她用手指摸他的脈搏——似有若無,加上他臉色發青,都說明了同一個問題。毫無疑問,邦奇想,他快死了。
那個男人約四十五歲,穿着一身破舊的深色西服。她放下剛纔抓起的那隻虛弱無力的手,又看了看他的另一隻手。那隻手握成拳狀,放在胸前,手裏好像攥着什麼。湊近一看,邦奇發現他的手指牢牢地抓着一大團軟軟的東西,好像是一塊手帕,他把它緊緊地貼在胸口上。在那隻緊握着的手的四周,濺上了一滴滴已經幹了的棕色液體,邦奇猜,那應該是已經幹了的血跡。她一屁股坐在地上,眉頭緊鎖。